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前幾天有個東北的礦業老闆跟我訴苦,說他的採礦證還有三個月到期,提前半年就遞交了續期申請,結果到現在兩個月過去了,自然資源局那邊一點動靜都沒有。 "我去問,他們就說'等等,研究研究',我這礦還能不能繼續開,心裡完全沒底啊!"
這種情況,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要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新條例給你們撐腰了。
新條例的核心突破:15天答覆制度
新條例第十六條明文規定:原礦業權出讓部門應在礦業權期限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續約的決定。注意,這裡的用詞是"應當",不是"可以"。這意味著,主管機關有明確的法定義務在期限內作出決定,不能再無限期地"研究研究"下去。
雖然新條例沒有直接寫明"15天"這個具體數字,但結合《礦產資源法》的相關規定和行政審批改革的總體方向,採礦證續期的審批時限正在大幅壓縮。在實踐中,很多地方已經實現了15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的目標。
"15天答覆"意味著什麼?
第一,意味著你的申請不會被無限期擱置。以前那種"材料交了就沒下文"的狀況將得到根本改變。如果超過法定時限沒有答复,你可以依法主張權利。
第二,意味著你有權利知道審批進展。交了申請之後,如果超過合理期限沒有消息,你有權利也有理由去詢問進度、去催促、去投訴。
第三,意味著超過期限可能產生"視為同意"的法律後果。雖然新條例沒有明確規定"默示批准"制度,但結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和近年來"放管服"改革的趨勢,超期不答复可能對你有利。
實務中要注意什麼?
第一,申請時間要卡準。新條例要求在到期前6個月至3個月申請,太早或太晚都可能出問題。
第二,申請資料要齊全。材料不全的,審批時限從材料補齊之日起算。
第三,保留好申請憑證。遞交申請時一定要留存回執或簽收紀錄,這是你主張權利的重要證據。
楹庭律師提醒您:如果你的採礦證續期申請遭遇"拖延症",不要消極等待。建議先發函催促,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果超過合理期限仍未得到答复,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委託律師提起行政復議。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處理過多起採礦證續期糾紛,可以幫你依法維護權益。
如果您遇到採礦證續約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劉敬祝律師將為您提供專業協助。
*具體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本內容不構成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