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內蒙古、廣西等地礦業實務中,出現地方自然資源部門試圖以「內部複函」否定自然資源部審批的探礦權轉讓合法性,並以此作為罰沒依據的亂象。下級機關能否透過「內部文件外化」越權撤銷上級行政許可?
北京楹庭礦業律師團在研討會上明確指出,該行為嚴重違法且無效。結論有三:第一,職權法定,部級發證專屬性強,地方無權審查或撤銷;第二,內部行為不可外化,複函不具備對外法律效力,嚴禁作為處罰證據;第三,維護行政公定力,下級否定上級將破壞法制統一。
與會專家一致認可,依據《行政許可法》,地方部門若對自然資源部生效許可作出違法認定,屬典型超越法定職權,自始無效。無論涉及黑龍江或四川的礦權案例,任何機關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否認已生效許可。
楹庭律師團跳出實體糾纏,從程序正義高度擊破執法痛點,為礦商應對不當行政處罰提供了強有力的複議與訴訟理論支撐,有力捍衛了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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