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2026年5月,一起因「旅遊小鎮」計畫開發受阻引發的億元級行政協議糾紛,在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張婷律師的專業代理下,於廣西某市中級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法院最終採納了律師關於「行政機關未依約定履行清退補償職責」的核心觀點,判決被告某縣主管部門於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原告某開發有限公司投資形成的合法資產(合格工程量)作出補償決定,成功打破了雙方長達三年的談判僵局。
招商專案擱淺,企業陷入“退場僵局”
2018年,該公司作為招商引資企業,與縣主管機關簽訂了《某小鎮開發建設框架協議》,計畫投資興建小鎮及五星級飯店。計畫啟動後,公司依約參與了土地摘牌、墊資進行棚戶區改造代建,並投入了大量資金。
然而,由於規劃範圍內土地因修建國道被佔用等客觀原因,計畫開發陷入停滯。 2022年,為化解矛盾,雙方簽訂了《關於某小鎮投資清退框架協議書》(以下簡稱《清退框架協議》),約定公司全面退出項目,行政機關則需對原告投資形成的合法資產進行「公平合理補償」。
協議簽訂後,公司履行了退地及移交資料的義務,但雙方在具體補償金額上卻陷入了長達三年的拉鋸戰。當地主管機關委託的審計機構認定的投資金額與企業實際投入相差龐大,導致補償款遲遲無法到位。 2025年11月,陷入經營困境的涉案公司委託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張婷律師團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履行協議,退還土地出讓金並支付各項投資損失。
精準定性,破解「行政與民事」之爭
案件受理後,被告某縣主管機關提出了強而有力的抗辯:一方面辯稱雙方簽訂的《清退框架協議》屬於民事合約範疇,另一方面則以「需等待具體行政決定作出」為由,主張原告直接起訴屬於程序錯誤,試圖將案件擋在實體審理門外。
面對被告的抗辯,張婷律師在審判中精準掌握案件走向,直擊要害:
定性为行政协议:律師指出,案涉《清退框架協議》是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目標,基於行政優益權與企業簽訂的協議,具有明顯的行政合約性質。當行政機關未依約定履行給付義務時,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行政機關構成違約:雙方已達成清退合意,企業已履行退地義務,但行政機關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裡未作出具有執行力的補償決定,屬於典型的“不履行行政協議確定的法定職責”,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驳回程序:針對被告關於「需等待自然資源局具體行政決定」的說法,律師強調,行政機關作為《清退框架協議》的簽訂主體,本身就負有直接的履約職責,不能將內部行政程序作為無限期拖延企業補償的擋箭牌。
法院支持原告訴請,命令行政機關限期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行政協議履行糾紛。原、被告簽訂的《清退框架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義務,被告某縣主管機關確實負有對原告投資形成的合法資產進行補償的法定職責。
2026年5月,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某縣主管機關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原告某公司投資形成的合法資產(合格工程量)作出或指定單位作出補償決定。
这一判决不仅确认了行政机关的履约义务,更为企业后续获得实质性补偿扫清了程序障碍。目前,該案已進入判決履行期,張婷律師將繼續協助委託人跟進補償決定的落實,確保「紙上權利」轉化為「真金白銀」。 (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本案判決書



本案主辦律師
张婷 律师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合伙人律师

張婷律師
張婷律師
法学硕士,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
北京专业行政复议律师,北京市律协行政复议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業務領域:專注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政企糾紛爭議解決,擅長處理土地、礦產資源等領域的行政協議、行政處罰、行政補償、行政賠償等行政法律事務。
服務特色:主要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行政爭議解決及政企糾紛法律服務,業務涉及招商引資項目、土地收回、閒置土地處置、關停騰退、礦產資源壓覆、礦業權糾紛、海域使用權糾紛等疑難複雜事項,擅長結合行政法規則、自然資源管理要求及企業經營需求,為客戶提供訴訟與非訴相結合的綜合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