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掛後發現礦產資源被壓覆:是補償還是賠償?楹庭法所礦業律師劉敬祝教授為您解析礦業權出讓糾紛的法律路徑
「企業透過公開招拍掛程序中標,依法簽訂礦業權出讓合約並繳納巨額出讓收益。然而,出讓部門後續發現礦區內存在項目壓覆,導致合約目的無法實現。面對這種典型的行政與民事交叉糾紛,企業究竟該主張行政補償,還是基於違約主張賠償?這是實務中的核心難點。”
定性分析:我們(楹庭律師)透過對礦業權出讓合約屬性的深入剖析,指出此情形不應簡單劃分為一般的行政補償(基於合法行政行為的損失填補),而應結合合約法與行政法視角,認定為因出讓部門履約瑕疵導致的合約目的落空。
責任認定:依據《民法典》及新修訂《礦產資源法》中關於礦業權人合法權益保護的規定,出讓部門在招拍掛前未能履行詳盡的盡職調查和土地性質核實義務,存在明顯的過錯。
法律後果:區分「直接損失」(已繳出讓金利息、前期投入成本)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
不僅是法律分析,更是解決方案: 我們的核心邏輯在於「以法理促協商,以專業定方案」。
鎖定證據鏈:透過專案法律意見書,固定出讓部門的過失事實。
建立溝通閉環:有別於單純的對抗,我們以「促成專案落地」與「合規性風險管控」為切入點,協助企業與上級部門建立高階溝通管道。
最終方案:透過協議變更、置換資源或依法退還並賠償等多元化路徑,達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平衡方案。
楹庭律所礦業律師提醒:礦業權招拍掛工程並非「萬無一失」。企業在參與前,必須進行深度的礦業權合規性盡職調查,特別是針對壓覆、重疊、林草地紅線等「隱形阻礙」進行前置審計。
每家礦場企業遇到的礦業權出讓糾紛導致的原因不同,處理方式會有所不同,企業涉及資產重大,千萬勿照抄照搬,先找北京楹庭律所詳細分析案件後再做決策,更有利於提高解決方案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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