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第590號令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590號令保障拆除戶拿到這3項補償,對於這幾類人要獎勵和救助!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是關於房屋徵收補償內容的規定。本文就是解析這方面內容的。
第一部分:法條原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部分:法律解析
1、房屋徵收涉及公民最重要的私有財產-房屋,在強調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房屋的同時,應嚴格規範房屋徵收活動,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楹庭認為,從以往實務來看,在所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中,大多反映的是補償是否公平、公正。從徵求意見情況來看,群眾最關注的也是房屋徵收的補償問題。
2.為了更好地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徵收補償公平、合理,本條例對被徵收人的補償內容進行了規定。這是新增加的內容。
3.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補償包括三項:(1)被徵收人房屋價值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及其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補償,以及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的補償。被徵收人房屋包括被徵收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所謂「附屬物」是指與房屋主體建築有關的附屬建築或構築物。被徵收人對自己的房屋進行的裝飾裝修,在徵收時也應當給予補償。被徵收人房屋價值的補償是房屋徵收補償中最主要的部分。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楹庭拆遷團了解到,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搬遷補償是針對所有被徵收人的。對於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若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提供了周轉用房,則不必支付臨時安置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是目前拆除矛盾糾紛問題突出的重要面向之一。原拆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給予適當補償,由於規定比較原則,各地做法不同,產生的問題較多。本條例將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明確為房屋徵收補償的重要部分,有利於更好地保護被徵收人的利益。

4.本條第二款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進行了規定。與第一款前三項不同,本款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助和獎勵,不是普惠的。例如,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獎勵是針對按期搬遷的被徵收人的;如果被徵收人未按期搬遷,就不能夠享受政府給予的獎勵。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補助也是如此。補助可能是針對生活困難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以及住房困難家庭的。例如,上海市規定,拆除舊式裡弄房屋、簡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獨用居住房屋的,為滿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衛生、廚房),增加套型面積補貼,每戶補貼建築面積15平方米。廣州市在舊城改造過程中,為鼓勵居民外遷,對歷史舊城區範圍內的拆遷居民,除正常補償外,另外按照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二十給予補助。

楹庭提示您: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說,當您認為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盡快透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途徑進行法律救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如果您沒有與該政府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政府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