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這6種違法徵收現象,只要發生1種,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訴徵收方!
第一、徵地不是政府行為。
也就是說徵地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徵地權。如果徵地的主體不是政府,那麼就構成違法徵地。
第二、不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徵收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徵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是用於商業開髮用途的情況,就不是徵收土地的法定理由。

第三、沒有依法取得徵地批准。
徵收基本農地、基本農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以及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國務院批准。徵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徵收農用地的,應依相關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國家徵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沒有依法取得徵地批准,沒有徵地批文,就擅自實施徵收土地,是典型的違法徵地行為。
第四、沒有依法對被徵地單位進行補償。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機關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楹庭認為徵收土地的,依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徵收的具體補償標準有特別規定。實行「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

第五、徵地行為沒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應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並接受監督。必須經過聽證、公告等法定程序。
第六、侵占挪用徵地補償款的,應受法律懲處。
徵地款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肆意侵犯或挪作他用。楹庭拆除團了解到,《土地管理法》第79條規定,侵占、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款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信訪不是法律途徑,不管信訪多久都不構成起訴期間中斷的理由。許多被拆遷人去信訪錯過訴訟時效,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無論找上級反映情況,去舉報當地工作人員,到處走訪,都不能實質解決問題。在無法與徵收拆除方協商談妥的情況下,請盡快聯絡專業的徵拆律師,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