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房東與承租人之間,企業的合夥人之間,要如何分割這筆拆除補償款?
1.誰有權分割拆除補償款?
(1)承租人
想提起分割之訴,先滿足一個主體資格的要求。判定該主體資格的前提是,你是否與本次拆除最後獲得的補償款有利害關係。也就是從民事法律關係角度講,你是利害關係人之一。你很清楚這種企業拆遷的分割之訴,是一種民事訴訟的範圍。在實務上,提到企業分割之訴的主體,最多的就是承租人。舉個例子,你租賃了這個企業的土地和廠房進行生產經營,有相關的合法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納稅登記等等。如果這個地方進行徵收拆除,那麼徵收拆除這件事就與你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你就有權提起該拆遷行為的分割之訴。

(2)合夥人
第一種情況:有A和B共同建造的房屋,如果其中一方A拿到了全部拆除補償款,那麼B可以以利害關係人的身分提起分割之訴。
第二種情況:經營上的合夥人,如果股權方面有相關登記的,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利益分割;排除股權登記的這部分,就可以提起分割之訴。

2、停產停業損失如何分割?
(1)主要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在北京基本上是四、六分或三、七分,偶爾也有五五分的。也就是一般情況下,實際經營者獲得70%,出租方獲得30%;或實際經營者獲得60%,出租方獲得40%。因為實際經營者取得了經營許可證,進行了合法的經營行為,出租方即使沒有取得出租許可,但是也是一種盈利行為,這種情況下,也應該將一部分停產停業損失分割給出租人。
(2)要看現狀如何,現在誰在實際經營。
如果這裡有幾個營業執照,好幾個人在繳稅,就要看誰是實際的經營主體。儘管房東也有營業執照,但沒有實際經營,房東也不是實際經營主體。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把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款給予實際經營者。如果租賃合約中沒有特別規定的,就可以這樣來處理。

楹庭提示您:
企業應該積極主動的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不要被動等待。等待的結果多是錯過訴訟時效。在實務中,如果你認為有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你的合法權益,或者對補償款不滿意,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您沒有與該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企業關停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相關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