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在簽訂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時,要注意什麼問題?在拆除案件中,空白協議和口頭協議是常見的。空白協議與口頭協議有無法律效力?
一、空白協議
1.空白協議是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
但在實踐中,拆除方有時會作出吸引人的口頭承諾,誘導被拆遷人簽訂空白協議,被拆遷人信以為真,簽上了名字。拆除方拿走協議後,填入與口頭承諾大相逕庭的內容,補償款金額也相應減少,這時被拆遷方才恍然大悟。

2.要保留拆除補償協議原件,拒絕在空白協議上簽名及按手印。
(1)很多行政機關為了達到強拆的目的,常常以各種行政例行檢查為由查看、核實與土地房屋相關的證件比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為由將企業的證件收繳、扣押,從而變相的組織企業的維權。而隨著這種做法有效的達到了行政機關低成本拆遷的目的後,隨即又衍生出了以需要上級審批或者其他理由,將被徵遷人簽字摁手印的協議拿走,不履行或者篡改協議的行為。
(2)如果手中沒有協議,維權就會陷入被動。因此,楹庭理解為被徵遷人一定要堅持當面簽訂協議,雙方同時簽字蓋章,互相留存所簽協議,簽約程序必須規範,對於拆遷方以任何藉口讓你簽訂空白拆遷協議,讓你先簽字然後收走協議讓領導審批一類的情形,應當果斷拒絕。

二、口頭協議
1.不要輕易相信口頭承諾。
常有被拆除人遇到這樣的問題,拆除方的工作人員說給他幾套套房,多少現金補償,最後沒有完全兌現,要證據也沒有。當然了,只有簽了拆除補償協議,才有法律保障。實務中,只有簽訂拆除安置補償協議有法律效力,口頭上承諾任何條件都是沒有保障的。

2.正式的書面通知,效力要大得多。
相關部門口頭讓你的企業停業,讓你限期搬遷騰房,沒有書面通知效力大。因為你不知道這是個人的意思表示,還是相關部門的合法行為。楹庭認為正常情況下,當徵地公告、徵收決定下達之後,政府部門或政府的職能機關,可能會用兩種方式通知企業停產停業。就是口頭或是書面的。也就是直接發出要求你限期停產停業的公告;或口頭通知企業停產停業。然而正式的書面通知,效力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