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從事礦場經營的老闆們都知道,礦業用地長期面臨「身分尷尬」的困境。
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的《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做出重大調整:礦業用地正式被單列為獨立地類,分為礦產資源勘查用地及礦產資源開採用地。
具體確立三項核心製度:
1.用地性質明確化:不再適用臨時用地規定
2.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時限從平均18個月壓縮至6個月以內
3.用地成本降低:首期預存復墾費用比例從100%降至30%
礦業用地「正名」後,採礦權抵押貸款更加順暢,企業資金鏈緊張狀況將得到緩解。
1.及時換發用地手續:新條例設定了為期一年的“過渡期”
2.規範用地範圍:超出批准範圍用地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3.善用融資政策:及時與金融機構溝通,重新評估抵押資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