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拆遷時常會遇到協議拆遷和拆遷協議的問題,那麼協議拆遷和拆遷協議是意思嗎?
一、協議拆遷及拆遷協議的定義:
1.協議拆遷,顧名思義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拆遷意願,即拆遷方是除了政府及相關部門以外的普通民事主體,透過與被拆遷方訂立協議的方式實現對其房屋拆遷的情形。與相關部門主導的拆除相對應,協議拆遷不具強制性。
2、拆除協議,指的是拆除補償安置協議。協議上主要約定有關拆除補償安置的把相關條款。拆除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要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一般包括:
(1)拆除補償方式,金錢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及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與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及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及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二、協議拆除及拆除協議的解讀
(1)怎麼補償?給錢還是給房?給錢的話,給多少?什麼時間給?
(2)如果給房子,房子麵積多大?房子位置在哪?什麼時候交房?
(3)搬遷的期限,搬遷補助費給多少?過渡用房在哪?面積多大?或過渡費是多少?給多長時間?
(4)違約責任:拆除人或被拆遷人不依照協議辦事兒怎麼辦?
這些內容都是協議上要有的,只要有一條寫的不明確咱簽字就要慎重,要學會防範風險,不然後期就算走法律程序維權也會有很多麻煩。
最後提醒:協議拆遷往往是拆遷方設置陷阱的常用手法,以協議促拆遷,需要仔細辨別。一旦協議簽字即形成合約關係,對方無違約則不能解除合約。
拆除問題早諮詢楹庭拆除律師:400008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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