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在拆除實務中,大部分的矛盾都是因為拆遷雙方無法就補償達成協議,被拆遷人的維權主要是為了達成合理甚至更高的補償訴求補償無疑是整個拆除過程中的核心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拆除人能夠依法進行合理補償,被拆遷人還是願意配合徵收工作的。
但問題是,許多拆遷方為了節省拆遷成本,甚至謀取自身利益,總會剋扣一些補償款,能少補就少補這使得被拆遷人不得不盡一切努力透過各種維權手段爭取合理補償在遇到補償糾紛時,拆遷戶的維權意識強、維權行動積極固然重要,但也要避免一些維權誤區。
如果有以下兩個維權誤區,歧視會阻礙爭取合理賠償 誤區一:只要我不簽,政府就不能拆我的房子 在很多被拆遷人的心目中,只要不簽字,那麼拆遷人就拿我沒辦法結果是,賠償低了,他們就在家裡打發時間,沒有其他維權行動,沒有提字,沒有起訴,就拖著
但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很多選擇「消費」的被拆遷人**後都是被迫拆遷的,多方在諮詢中描述的情況就能反映出「房子沒簽字就拆了」的事實這種拆遷實踐可以證明老百姓「徵收方不簽字就不敢拆我的房子」的想法 事實上,法律對「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給出了強制性的解決方案。
根據國務院令第590號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並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如果被拆遷人一直在浪費時間,收到補償決定後無所作為,在法定期限內不進行複議或訴訟救濟,那麼被拆除人
所以,既然大家都拒簽了,決定維權了,那就要在事後做出正確的反應,知道維權宜早不宜遲如果拆遷人給的補償確實不合理,明顯偏低,而且這種情況拆遷人完全有正當理由,有很大的爭取空間,那麼就要及時給一些程序帶來救濟,千萬不要錯過關鍵的維權節點。
有的人把一手好牌打成肉醬,等到所有救濟權都錯過了,才來找律師這個時候,律師也無能為力 誤區二:房子拆了才能請律師維權 雖然有些被拆遷人維權意識很強,知道拆遷人有一些違法行為,想尋求法律幫助,但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
他們懷疑是不是要等房子拆了才能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以提高賠償為目的,“先拆房子再維權”是一個重大的思想誤區因為房子是我們**大**可靠的籌碼,房子及其相關產權證件齊全,我們才能在談判中有足夠的主動權。
如果房子已經拆遷了,那麼談判的籌碼就失去了,必然會對後續的維權造成很大的困難和阻力房屋拆遷前後,空間的爭奪,維權的效果,維權的難度都有很大的不同一旦房屋被拆遷,實現法律救濟的目標必然更加困難 因此,鑑於賠償標準較低,如果你有委託律師的傾向,**
本文法律知識並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具體分析。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可諮詢本站律師一對一在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