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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1017:路永強代理薛某徵遷補償行政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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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師團 | 更新時間:2019-04-25 | 閱讀次數:1367

勝訴案例1017:路永強代理薛某徵遷補償行政二審
【案情概要】方山縣人民政府因薛建平訴方山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一案,不服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晉07行初10號行政判決「撤銷被告方山縣人民政府2016年6月10日作出的方政補字[209]號《方山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25日作出終審判決。
勝訴案例1017:路永強代理薛某徵遷補償行政二審
勝訴方山縣人民政府
【辦案風采】本案二審代理律師為路永強律師及鄧紅欣律師。路永強律師為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律師,鄧紅欣律師為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兩位律師均為楹庭拆遷律師團的 律師,路永強律師在行政訴訟方面有近10年的執業經驗,鄧紅欣律師在拆遷方面有超過10年的執業經驗。本案二審中,為有效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路永強律師和鄧紅欣律師據實陳述房屋評估程序違法,拿出一系列證據證明產權置換不符法律規定,贏得法官的認可。
【案件意義】依據《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通知》,本案房屋的拆除補償要參照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行,此處精神主要是指參照其中的補償標準,但其拆遷程序要完全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雙方因未達成一致補償協議而發生補償糾紛,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以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法[2011]35號《關於做好徵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復議工作的通知》規定依法解決。
【勝訴判決】
勝訴案例1017:路永強代理薛某徵遷補償行政二審
勝訴案例1017:路永強代理薛某徵遷補償行政二審
【辦案律師簡介】
路永強律師,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兼副主任律師,北京律師協會會員,中華 律師協會會員。路律師是業界卓越的行政訴訟維權專業級律師,是業界最早一批專注行政訴訟、企業拆除補償案件處理的律師 ,是中國企業拆遷律師團創始人 ,具備紮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其執業近10年所代理的業務受到《人民日報》、《法制報》、《法制報》和《中國日報》、《中國日報》、《中國日報》被譽為“中國企業拆除維權律師”,“中國企業拆遷律師團創始人 ”。
鄧紅欣律師,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會員,中華 律師協會會員。鄧紅欣律師為人真誠,嚴謹敬業,法律基礎紮實。自2007年至今,鄧律師足跡遍布 ,辦案300多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技巧,摸索出一套獨特的辦案模式,主辦案件涉及住宅用房拆遷、廠房拆遷、商舖拆遷、公司企業用房遷遷、營業用房拆遷、土地徵收等。

【專注行政訴訟】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是經北京市海淀區司法局批准,專注於行政訴訟、土地徵收、房屋拆除、企業拆除、政治經濟爭議解決等領域的專業性律師事務所。本所主任董國女律師自2002年執業以來的16年的辦案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建立起一支以業務能力精湛、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為核心的專業律師團,維護了無數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在 各省市客戶中樹立了良好的社會政權,為社會社會發展做出了法治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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