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陳先生訴被告啟東市人民政府、啟東市東海鎮人民政府請求確認被告強制拆除原告養豬場、損害附屬物等設施及其他財產的行政行為違法一案,委託本所董國女律師、鄧紅欣律師於2019年5月8日上午9:30參加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庭審。
案情簡介:
原告陳先生於2015年在自已的碼頭區域,利用漁業倉庫,改建和新建一部分房舍進行養豬場建設,並於2015年底建成並經營生產。 2017年8月啟東市東海鎮政府以環境污染為由要求原告停止生產,並在原告養殖區域的主要路口24小時設卡,採取只出不進的方式逐步清空原告養豬場的存欄量。當原告的育肥豬舍被基本清空後,在啟東市政府控違辦、環保局、東海鎮政府領導的指揮下,原告的養豬場被先後四次全部強制拆除,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陳先生與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達成委託關係並積極維權。在透過律師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依法對強拆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現該案將在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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