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秦先生訴被告啟東市人民政府、啟東市東海鎮人民政府請求確認被告強制拆除原告養豬場、損害附屬物等設施及其他財產的行政行為違法一案,委託本所董國女律師、鄧紅欣律師於2019年5月8日上午9:30參加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庭審。
案情簡介:
原告秦先生於2015年底在自已的碼頭區域建造養殖場, 申領了營業執照、辦好了動物防疫合格證並一直守法經營。 2016年2月建成並投入生產。但是於2018年2月6日、2月28日、3月13日、3月30日被啟東市「263辦」、控違辦、東海鎮政府領導的指揮下、在未經過原告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用挖掘機等機械將原告的養豬場強制拆除,造成原告巨大的經濟損失。
秦先生與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達成委託關係並積極維權。在透過律師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依法對強拆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現該案將在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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