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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陽市徐家店鎮強拆徵地 國土部急令成空文-楹庭拆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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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師團 | 更新時間:2019-08-09 | 閱讀次數:609

為給省要點鐵路計畫建造用地,山東省海陽市徐家店鎮少數人,為達拆遷目的,僱用社會清閒人員夜闖民宅,持槍恫嚇、毆傷鄉民,暴力強拆民房。還有一些人託言要點工程,毀壞犁地,挖沙倒賣,當地監管部分視若無睹。地方政府有關部分在接獲本陳述發和書面資料後,選擇了團體"緘默沉靜"。

針對個別地方相繼發生暴力徵地作業,2013年5月13日,疆土資源部辦公廳又緊迫下發了《關於嚴厲辦理避免違法徵地的緊迫通知》(下文簡稱《緊迫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徵地辦理,避免違法行為徵地,根絕暴力徵地行為,維護農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

中心千叮萬囑咐嚴禁不合法佔地、暴力拆遷,然而,在山東省海陽市徐家店鎮,不法人員打著省要點項目的旗幟,不只不合法佔用農田,私挖濫採,損壞犁地,還屢次僱傭涉黑人員對被徵地農人進行恫嚇、毆傷,施行暴力徵地、強拆。本報記者接獲鄉民投訴後,於7月12日,來到山東省徐家店鎮了解相關狀況。

"暴力毆傷、持槍恫嚇"成鄉民惡夢

青煙威榮城際鐵路(以下簡稱"青榮城鐵")是山東省要點建造項目,全長為299.18公里,連接青島、煙台、威海三個城市。工程規劃時速250公里,預留每小時350公里,大幅縮短了三地的通行時間。青榮城鐵海陽段全長14.31公里,徵地的規模共觸及徐家店鎮壇山村、前槐山村等16個村莊。該工程已於2010年3月18日正式動工,估計2014年已建成通車。

在徐家店鎮壇山村,記者見到了被強拆鄉民王某。據他介紹,因未和政府達到補償協議,所以一向沒有同意拆遷。 2013年6月14日晚上9時50分,四個年輕人,翻牆入院,破門進入其臥室。王某驚慌地問:"你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其中一人回答:"為什麼,你心裡不明白嗎?是徐家店鎮政府讓咱們來的。"說完便拳打腳踢並用石頭砸其頭部,直打得王某鮮血直流,不省人事。附近工地的工人聞訊趕來,施暴者見有人來倉皇竄逃。王某家人隨即報警,差人出警後作了筆錄,並介入案子調查但案子至今無果。

在記者採訪王某時,他擔憂地說:"建築青榮城鐵本是惠民工程,可是不知道今後還會發生什麼事,無辜被打已成了咱們家的噩夢。"

暴力毆傷、恫嚇鄉民,在海陽市徐家店鎮不是個案。

徐家店鎮前槐山村姜某告知記者,在2012年,鄉民因對政府徵地補償不滿意,一向找徐家店鎮政府維權,期望能得到契合相關規則的徵地補償。同年9月5日晚上10時左右,姜家突然闖進四名人員,拿著兩把長刀,將其毆傷,其中有個叫大猛(音)的人,手裡拿著一把手槍,並頂在姜某頭部要挾稱"假如不同意徵地,就弄死你"。隨後,四人又來到鄉民李某家進行恫嚇和毆傷,致李某腹部和額頭被刀刺傷,送往醫院承受醫治。這夥歹徒正在施暴時,被聞訊趕來的鄉民圍住制服,鄉民報警後,在案發現場,大猛等人攜帶的槍支和長刀被民警搜出,帶到鎮派出所,後又移送到海陽市公安局,但只關押了三天就被釋放了,此案至今也未給被害人一個成果。

疆土部緊迫"亮劍" 擋不住暴力強拆

王某告知記者:2012年4月初,因建築青榮城鐵需要對徐家店鎮幾個村子進行徵地拆遷,此期間政府並沒有公示過徵地佈告,也一向未拿出安頓鄉民的補償規範。自己一家人都不在徐家店鎮寓居,因而對有關徵地補償規範更是不明白,就沒有同意簽字拆遷。 2012年6月25日零時30分,一輛大鏟車鏟掉了我家部分房頂,整個房子後背坡全鏟沒了。聞訊後,住在海陽市的我和家人當天上午就趕回徐家店鎮派出所報案,當地派出所出警後,拍了相片,做了筆錄,但一向也沒有成果。擔心家裡的房屋被偷拆,隨後,我和老伴住進了現已被摧毀的老屋。 2013年4月份,我家臨時照明的電線被扯掉。

2013年5月13日,疆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了《緊迫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徵地辦理,避免違法行為徵地,根絕暴力徵地行為,維護農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安穩。而就在《緊迫通知》剛下發的一個多月, 6月18日,因被毆傷,還在醫院承受醫治的王某老兩口又聽到驚人音訊:晚上8時40分左右,兩輛沒掛牌子的黑色轎車、一輛麵包車和一輛裝載著挖掘機的大車,以及二十多個手持平棒的社會清閒人員,圍住王的房屋,圍住王者推

在醫院的王家人聞訊匆促向家趕,可等他們到家時,房子已成為廢墟,家中的東西也全部被埋。王某說:「打電話報警屢次,差人一向沒出警,並且接警警察說此次拆遷是政府的作業,管不了。咱們有報警的電話錄音為證。 "

王某介紹,7月3日,城際鐵路工程部在他家被拆毀的房屋處施工。可是,因房屋被強拆沒有得到任何說法,王家人報警,徐家店鎮派出所扣留了工程部施工的挖土機。

政府部分"打太極" 推卸職責

7月15日,記者來到海陽市委宣傳部,見到了徐副部長。記者表示期望看到此次徵地拆遷的相關手續,並了解一下徵地拆遷補償規範,期望宣傳部能協調相關領導承受訪談。徐副部長解釋說,該城際鐵路的項目是山東省要點項目,徐家店鎮政府僅協助拆遷作業,要了解狀況,到鐵路建造部分。

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則:禁止建造單位參與搬家活動。針對此次拆遷的主體,記者要求採訪此次擔任拆遷的政府相關部分,徐副部長聯繫了擔任此次拆遷作業的徐家店鎮副書記劉建功。

在徐家店鎮政府,劉副書記告知記者,青榮城鐵海陽段拆遷安頓規模是鐵路沿線左右50公尺以內觸及347戶鄉民,2012年徐家店鎮安頓了127戶。由於該項目是山東省要點項目,所以徐家店鎮的鄉民都是很認可的,樂意合作拆遷。而詳細的拆遷作業是青榮城鐵計畫指揮部擔任的,徐家店鎮政府僅協助拆遷作業。拆遷的相關手續和拆遷佈告都有,可是都在城際鐵路項目指揮部,鎮政府沒有相關文件,假如想了解相關手續,去海陽市交通局城際鐵路項目指揮部。

關於徐家店鎮王某家被強拆一事,劉副書記告知記者:這件作業政府是知道的,但不是政府行為。當記者提出鄉民有相關的依據,證明是政府行為時,劉副書記並未作出解釋。

隨後,劉副書記讓鎮政府作業人員拿來了一份與被拆遷鄉民簽訂的徵地補償協議書。記者在協議書上看到,該鄉民的拆遷補償形式是金錢補償,協議書上蓋有青煙威榮城際鐵路計畫指揮部的章。

記者問協議書的補償規範是什麼?劉副書記稱是依照評價公司的評價陳述所作出的補償規範,有統一規範的,手續都在城際鐵路項目指揮部。

當地鄉民告知記者,鎮政府誘騙鄉民在補償協議書籤字,並以要帶回去蓋章為由,收走了補償協議書,至今鄉民手裡沒有徵地拆遷的協議。

在海陽市交通局,一位交通局作業人員介紹,青榮城鐵建造項目,交通局僅合作相關部分,協助拆遷作業,詳細的拆遷作業仍是由地方政府擔任。

鄉民補償不到位 補償款去向成謎

在訪談中,當地鄉民告知記者:從2012年以來,當地鎮政府現已先後兩次徵用鄉民犁地,2013年7月12日左右,政府又開端丈量土地,準備開端第三次徵地。前兩次已徵用了壇山村、槐山村等幾個村的幾百畝犁地。

談到徵地補償規範時,鄉民們顯得很無法,一位姓孫的鄉民介紹:依照煙台市徵地補償的相關規則,徐家店鎮徵地補償規範是32000元一畝。但開端徵地的時候,政府是以每畝每年補償800元,補償期限為40年,合計補償32,000元。大多數鄉民不同意,團體找到鎮政府,補償規範又從每畝地一次補償8,000元,加到12,000元。

隨後,徐家店鎮政府強行將徵地款和青苗補償款打到鄉民稱的"收麥卡"(一卡通)帳號裡,隨即動用鏟車鏟掉了犁地裡行將成熟的玉米等農作物,強行徵用了犁地。

依煙台市徵用土地補償規範,徐家店鎮徵用土地每畝補償為32000元。但實際到鄉民手裡只有12,000元,鄉民普遍認為鎮政府每畝地截留了徵收土地補償款20,000元。對此,劉副書記介紹,依據國家相關規則,剩下的20000元都打到村里的賬戶上,作為村里今後公益事業建造的儲備資金。關於總共徵用了多少畝犁地?劉副書記稱,徵地作業是前人大主任擔任的,詳細多少畝,不是很清楚。

依據山東省政府2011年1月1號下發的《山東省土地徵收辦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26號)第二十二條規則,土地徵收補償安頓費的80%應支交給土地承攬戶,其餘的20%支交給被徵收土地的鄉村團體經濟組織,用於興辦公益設施或進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或進行公共設施建設事業。顯然,徐家店鎮發放到鄉民手中的徵地補償款並不契合相關規則。

私挖濫採毀壞犁地 政府監管缺失

在青榮城鐵徐家店段的施工現場,記者看見,在橋墩以南是被徵用的犁地,最遠一端離該城鐵工程有百公尺左右。在一處犁地上,兩輛挖土機正在作業,大片的犁地,被挖的滿目瘡痍,形成了一個深淺紛歧的大坑,裡面蓄滿了雨水。

據鄉民介紹:"挖沙倒賣的是個外叫喊老四(音)的人,花錢承攬的。從去年開端,這些大坑就是挖沙留下的。他們一般都是在晚上悄悄挖沙。"

鄉民將記者領到了公路邊莊稼地中心的一個沙場介紹說:"這是其中的一個沙場,挖出的沙堆放在這兒,然後再倒賣,從中牟利。"

8月5日,記者向海陽市首要領導人以書面資料的方式報告了此事。 8月6日,海陽市委宣傳部徐副部長在電話裡告知記者,是當地鄉民因建屋私自挖沙的,徐家店鎮政府有監管職責,可是沒有執法權。現在,現已安排相關單位,對私挖亂採進行處理。

8月27日,徐家店鎮鄉民又向記者反映,這些挖沙人用挖沙的廢土回填了部分沙坑,但挖沙行為仍在繼續。

政府相關部分團體"緘默沉靜"

海陽市徐家店鎮的暴力拆遷和違規徵地,並持槍恫嚇鄉民這一惡性作業,當地相關部分是怎麼處理的?徵用的幾百畝犁地是否有相關的手續?對當地近一年來在犁地上私挖濫采的現象,監管部分為何形同虛設?

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嚴厲徵地拆遷辦理作業實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迫通知》中,明文規則嚴厲執行鄉村徵地程序,做好徵地補償作業,強化監督辦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採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粗野手法逼迫搬家,以及採取"株式搬家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法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厲追究有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的職責。疆土資源部《緊迫通知》也明確規則:對徵地程序不規範、補償不到位、安頓不執行的,有必要立即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強行徵地行為,要嚴肅查處。凡整改、查處不到位的,不得繼續施行徵地。

8月5日,本報以書面訪談的形式,向海陽市長李波,反映了在徐家店鎮壇山村因建築城鐵違規徵地並存在暴力拆遷、違規徵地,以及"涉槍、涉黑"等問題,未果。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則,不合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不合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辦理規則,不合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許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月13日本報以"徐家店鎮涉黑人員持槍要挾鄉民"標題,反映2012年9月5日晚上10點左右,四個涉黑人員持槍到徐家店鎮槐山村,要挾並打傷鄉民作業,並以書面的方法向煙台市公安局首要領導人告發,未果。

《中疆土地辦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則禁止佔用犁地建窯、建墳或許擅安閒犁地上建房、挖砂、採石、取土等。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則,佔用犁地建窯、建墳或許擅安閒犁地上建房、挖砂、採石、取土等,損壞種植條件的,或許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責令期限改正或許治理,能夠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8月13日本報以"海陽市徐家店不法人員在莊稼地裡挖沙倒賣"為標題,反映徐家店鎮一些人在鄉民莊稼地裡進行挖沙倒賣,違法佔地,並以書面的方法向煙台市疆土資源局領導進行了告發,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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