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安置補助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國家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每天1個徵地拆遷常識」哪些人有權利獲得安置補助費?
一、了解安置補助費
1.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2.安置補助費是針對享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為保障其被徵土地後的生活來源給予的一種生活安置性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權人。
3.徵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楹庭拆遷團認為對徵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於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徵用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4.依據以上規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5.被徵土地的承包權人如果同意本集體組織確定的統一安置方案,安置補助費由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失地農民生活。只要被徵土地權人明確表示放棄集體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應直接發放給被徵土地承包權人。

二、安置補助費發放對象
1.安置補助費具有很強的人身性,它補償的對像只能是失去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且除了家庭承包商,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單位、個人不是安置補助費的領受主體。
2.原因在於其他方式的承包,即使承包地被依法徵收,由於承包商可能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即使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他們也能以其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徵收後所獲得的補助費得到相應的補償。楹庭認為土地被徵收而發生的損失可以透過支付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的形式來填補,因此並不存在土地被徵收而喪失基本生產資料和生活社會保障的問題。

楹庭提示您:
如果您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在房屋被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可以諮詢徵地拆除律師解決方案,或聘請拆除律師與政府協商談判,爭取滿意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