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文章導讀:“環保拆除”,是指為了保護環境,實現環境保護的措施和目標,主管部門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國有土地徵收和拆遷法律,對土地上的單位或個人的房屋進行徵收和拆遷。在實踐中,「環保拆遷」被某些地方利用為降低拆除成本的工具。常發生以環境保護之名,行強制拆遷之實的情況。
一、誰有權利拆除養殖場?
首先要知道環保拆除的主體是誰?根據《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的相關規定,履行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除職責的主體只能是國家相關拆除部門,居委會、村委會等均無拆除的權利。

二、你的養殖場必須直接拆除嗎?
1.在《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中,關於命令養殖場拆除或關閉的情況主要規定於第37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命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2.「禁養區」範圍內不得興建養殖場。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了四種「禁養區」-科研區及居民生活區、自然風景保護區或其緩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其他禁養區。直接拆除或關閉養殖場的情形,僅限於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興建養殖場,且須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

三、相關部門會對養殖場採取哪些措施?
1.在一定時間內要求企業拆除養殖場。
2.要求企業關停關閉,在一定時間內處理設備和養殖產品,並給予一定的補助。或一次性談妥,把養殖場關閉,支付停產停業及其他損失。
3.如果該企業規模較大,在當地有巨大影響力,在後續有政府資金和政策的扶持下,可以將該企業轉給其他企業。
四、養殖場企業主可以怎麼做?
如果養殖場確實需要被拆除,可以參考當地經濟收入以及其他標準來獲得補償。楹庭認為具體補償標準主要依據養殖的場所面積、養殖場投入狀況、養殖場的收益狀況、搬遷費用、搬遷後場所的建造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等。

楹庭提示您:
有些人產生疑惑了,如果這些養殖場是基於環保不達標而拆除關閉的,還能獲得補償嗎?當然應該獲得補償!理由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3號《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以產科給禽科政府損失給禽禽權因此,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如果因環保問題而關停有手續的養殖場,應該由縣級政府給予合理的補償。若對於補償,當地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則應參照徵地拆遷的相關規定進行評估。補償內容主要包括養殖場房屋損失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設備損失損壞,地上附著物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