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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的房屋被認定違規建築遭強拆,又收到徵地通知,能給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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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師團 | 更新時間:2019-05-08 | 閱讀次數:455

文章導讀:周某在櫻桃園裡建房管理園子,村委會以違建名義拆除房屋。房屋被強拆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周某得知這片土地要被徵地,他能獲得補償嗎?

第一部分:案例故事

2008年6月,周某在村里承包了一塊土地,種植櫻桃樹。為了方便管理園子,在地裡搭建房子自住,十年來相安無事,前2天被村委會告知,說他的自建房是違建要強拆。可是周某把全部錢都投入到這裡,如果強拆了房子,要住哪裡呀?村委會說這事他們不管,讓周某自己想辦法,建議到外面租房子住。楹庭拆除團了解到,村委會的人告誡周某,讓他在三天內自行拆除房屋,以免因為強拆房屋而波及櫻桃園。周某非常猶豫不決,幾十畝的園子需要有人看守,如果沒人看著,櫻桃和田間設施被偷了怎麼辦?然而周某聽說相鄰的村子有好幾家櫻桃種植戶都談好了,已經拿到賠償款,為什麼同在一個鎮裡租地種植櫻桃,而規劃結果會不同呢?還要斷水斷電,強行拆房?幾天以後,來了一些人,強行拆除他的自建房屋,並且把周某的櫻桃園設施也拆除,推倒櫻桃樹。村委會沒有提補償的事。過了一個月,周某聽說自家這片土地要被徵收修公路。他想知道能否得到補償?

周某的房屋被認定違規建築遭強拆,又收到徵地通知,能給補償嗎?


第二部分:當違工建築遇到徵地拆遷,能有補償嗎?

1.是不是無證房屋就一定等於違章建築呢?

不是!無證房屋並不等於違章建築,例如自家宅基地上蓋的房子,例如2008年1月1日之前蓋的房子,又例如由於政府相關部門的變動等原因,沒有及時辦好房產證的房子等。無證的原因有很多種,所以無證房屋不等於違建。

2.違章建築就一定要拆除嗎?

不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興建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所興建的建築物才算違工建築。根據楹庭以往的辦案經驗發現,產生違章建築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當事人的原因,有的是由於政府機關的原因,而對於違規建築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沒收、限期拆除,也有罰款補辦手續的,而且沒收、限期拆除僅限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情形。可見,對於違章建築也不是一定要拆。

3、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楹庭認為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違建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興建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興建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擅自改變興建​​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

周某的房屋被認定違規建築遭強拆,又收到徵地通知,能給補償嗎?


4.哪些違章建築能有補償?

(1)手續不全的招商引資企業

對於手續不全的招商引資企業,由於當初政府為了快速讓工程落地,在辦理各項許可類手續上,開通綠色通道,允許先建設後審批。後期又因為某些原因沒有補齊相關手續。在這種情況下,楹庭認為只要不超出規劃許可範圍,也就具備了一定的合法性,符合信賴利益原則。因此,這種招商引資企業在拆除時應獲得合理補償。

(2)手續不全的養殖場、種植場及自營房屋

有些經過地方政府扶持的養殖場、種植場,當時手續並不齊全,在後續面臨徵收時,徵收方就會以「違建」的名義來拆遷。然而,根據2010年發布的《國土資源局、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興建農業設施佔用農用地的,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所以在2010年之前建造的養殖場、種植場,未辦理農用設施手續的,可以爭取合理補償。

(3)建房手續不全的民房

因歷史遺留原因造成建屋手續不全,無法以正常方式辦理權屬登記的房屋。我國《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在此之後建造的房屋必須獲得建屋審核手續。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對於2008年之前建造的房屋,並且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權,這類房屋是不能輕易認定為違建的。

周某的房屋被認定違規建築遭強拆,又收到徵地通知,能給補償嗎?


第三部分:周某能有補償嗎?遇到這類情況,拆遷戶該怎麼辦?

1.有些經過地方政府扶持的種植場,當時手續並不齊全,在後續面臨徵收時,徵收方就會以「違建」的名義來拆遷。根據相關規定,2010年之前興建農業設施佔用農地的,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核手續。周某的櫻桃園是2008年興建的,雖然未辦理農用設施手續的,可以爭取合理補償。補償包括櫻桃樹的青苗補償、櫻桃果補償、櫻桃園附屬建築物或建議棚子(不是用於居住,僅與櫻桃園管理有關的建築)、櫻桃園附屬設備(水池、水塔等)。

2.我國《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在此之後建造的房屋必須獲得建房審批手續。周某的房屋是2008年6月興建的。而且在農用地上建造自住房屋是違法的。所以說,這棟房子屬於違章建築。依法規定,不應給予補償。

3.楹庭建議不管涉及違章建築,或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因為你找不到理由要補償,也很難確定要到法院起訴誰。如果你的房屋被強拆了,你就可以在拆除之前、拆除現場、拆除之後,拍攝相關的照片和視頻,作為強拆的證據,以及提出補償條件的基本依據。也容易確定實施強拆的主體,知道該起訴誰,找誰承擔強拆的責任。

4.本案涉及強拆行為,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即使強拆也要依據法定程序,由法院依法組織實施強拆。村委會未經法定程序而強拆是違法的,周某可以提起行政賠償之訴,要求賠償損失。

周某的房屋被認定違規建築遭強拆,又收到徵地通知,能給補償嗎?


楹庭提示您:

1、如果您的房屋被認定為違章建築,請先搞清楚您的房屋是否有違建。如有疑問,請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除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

2.因為違規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由於歷史原因,可能會存在一些疑似違章建築的房屋。是否需要拆除,拆除之後能否給予補償,要依不同情況差異處理。在實踐中,違建未必一定被拆除,也可能轉為合法建築而永久存在。產生違章建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當事人的原因,也有行政機關的原因。而對於違規建築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沒收、限期拆除,也有罰款補辦手續的,而且沒收、限期拆除僅限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情形。

3.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您要在知道被強拆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遇到徵地拆遷時,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有些拆除戶會去信訪,但信訪不是法律途徑,不管信訪多久都不構成起訴期限中斷的理由。許多被拆遷人去信訪耽誤了時間,錯過訴訟時效,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即使找律師,也做不了什麼幫你!在實踐中,無論找上級反映情況,去舉報當地工作人員,到處走訪,都不能實質解決問題,耽誤的只是您的寶貴的維護權益的時間!在無法與徵收拆除方協商談妥的情況下,請盡快聯絡專業的徵拆律師,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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