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房子拆遷安排補償若干定见(2009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子拆遷安排和補償作业的若干定见京建拆〔2009〕431号2009年6月15日北京市住所及城鄉建設委員會各區、縣民政府,各相關單位: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子拆遷作业,维护拆遷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城市房子拆遷办理法令》(国务院令第305号,以下简称《法令》)、《北京市城市房子拆遷办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子拆遷安排和補償作業提出如下定見:一、做好城市房子拆遷安排和補償作業,關係到依法維護拆遷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与安稳大局,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加、保民生、保安稳的作业布置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平、揭穿的原则,依法切实做好城市房子拆遷安排和補償作業。二、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房子拆遷作业的安排领导和办理,统筹做好房子拆遷各项作业;要加快安排建设或收购定向拆遷安排房,多通路做好拆遷安排房源确保作业;要辅导和监督建设单位合理编制拆遷实施方案和安排補償計畫、履行安排房源和補償資金、依法實施房子拆遷;要依法履行维护拆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安稳等职责,加大拆遷法律力度,確保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三、本市城市住所房子拆遷,被拆遷人可以选择房子安排,也可以选择钱银補償。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房子安排力度,妥善安排被拆遷人,确保被拆遷人的寓居条件。四、實施房子安排的,依據被拆遷人原住所状况和拆遷專案實務狀況,可以採用以下辦法:(一)拆遷两边当事人依照《法令》、《办法》规矩实施产权互换,并依照被拆遷房子的補償金額與所互換房子的價格結算差價。(二)拆遷两边当事人依照被拆遷房子原建築面積實施房子置換。各区县可以结合被拆遷人原住所实践状况、外迁区位差异等要素,拟定具体置换办法。五、拆遷作業要與住所確保作業緊密結合。關於懇求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所、限價商品房的被拆遷困難家庭,區縣住所確保辦理署在拆遷公告規矩的搬遷期限內要實施拆遷現場受理、審閱、公佈;對符合資格的,住所確保辦理機關要優先配租、配售。六、实施钱银補償的,拆遷钱银補償價格由房地產價格點評安排(以下簡稱點評安排)依據被拆遷房子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要素,參考近期類似房地產的商場交易價格點評承認。拆遷點評一般應採用商場比較法。點評安排應先行點評承認拆遷范围内房子拆遷點評的基準價格,再結合被拆遷房子的實踐狀況點評承認具體補償金額,並出具分戶評鑑陳述。七、拆遷點評的基準價格,應在拆遷范围内公示7日。公告期間,點評安排應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定見;拆遷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贰言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北京房地产点评师和土地点评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恳求技术鉴定。八、拆遷當事人對點評安排發出的分戶點評陳述有貳言的,自收到點評陳述之日起5日內,可以採用以下辦法:(一)向原點評安排書面懇求複審。點評安排應自收到書面懇求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覆。(二)另行委託點評安排點評。受託點評安排應在10日內提出點評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