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都市更新「十五五」規劃》。作為我國首部城市更新專案規劃,這份文件標誌著城市發展已從大規模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的新階段。對於廣大的資源枯竭型城市、舊工業基地以及涉礦企業而言,其中釋放的政策訊號尤其值得關注。
聚焦「後礦業時代」:生態修復與空間重塑成重點
雖然此規劃主要圍繞著城市功能提升展開,但在綠色低碳轉型與存量盤活方面,明確提出了針對礦業遺留問題的治理方向:
- 加速受損生態系的修復: 規劃明確提出要加速修復受損山體、採煤沉陷區、特大礦坑。這意味著在都市更新的大框架下,歷史遺留的礦業地質環境破壞將納入重點治理範疇,消除安全隱患是首要任務。
- 推動資源型城市產業活化: 鼓勵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城市加大工業遺產的活化利用。透過完善舊廠區及週邊配套設施,推動建築功能轉換和混合利用,避免簡單的“大拆大建”,轉而植入新業態以實現低效產業園區的提質增效。
- 傾斜支持危舊房改造: 在有序推進危舊房改造的任務中,特別提出優先支持資源枯竭城市實施相關項目。這反映了國家對因礦產資源枯竭導致基礎設施老化城市的政策兜底與民生關懷。
楹庭律師提醒:政策紅利下的法律合規與風險隔離
結合近年來國家在礦山生態修復領域的立法動態(如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增設「礦區生態修復」專章),楹庭礦業律師團隊為相關企業及地方政府提供以下法律風險提示:
- 釐清生態修復的法定責任主體。 隨著「誰破壞、誰治理」原則的法律化,採礦權人面臨終身追責的壓力。特別是在礦業權轉讓過程中,除非合約有極其清晰且合法的“另有約定”,否則歷史遺留的生態修復包袱將隨採礦權一併轉移至受讓人。企業在參與都市更新或併購涉礦資產時,務必做好詳盡的法律盡職調查,防範「接盤」歷史污染的風險。
- 用足用好政策性資金與專案債。 「十五五」期間,中央財政將透過定額補貼、專案債券等多種工具支持城市更新。資源型城市在申報採煤沉陷區治理、危舊房改造等項目時,應事先規劃,確保專案立項、審核流程符合國家關於專案資金申請的法律與行政規範,避免因程序瑕疵錯誤政策紅利。
- 重視工業遺產活化的合規邊界。 在將老舊礦區、廠房轉化為文旅或商業空間時,需注意土地性質變更、規劃調整以及文物保護等方面的法律程序。建議在計畫啟動前引入專業法律顧問,確保從「工業銹帶」到「生活秀帶」的轉型之路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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