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案件要點】
董某某送貨回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物流公司以其偏離指定路線、涉嫌公車私用為由,拒絕承擔工傷責任並起訴撤銷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案件焦點在於「繞路」是否切斷工作關聯,以及雇主是否能僅憑路線偏差否定工傷性質,這直接關係到勞工在流動性職位上的權益保障底線。
楹庭律師指出,司法實務早已突破「固定場所」的機械界定。對於貨車司機等流動崗位,只要往返路線與工作職責相關且無私人目的,即便非最優路徑,也屬工作場所的合理延伸。工傷認定遵循“無過失原則”,除非有故意犯罪、醉酒等法定排除情形,否則職工的一般過失甚至事故責任,均不影響工傷性質的認定。
法院最終判決維持工傷認定,關鍵在於強化了雇主的舉證義務。物流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董某某係“公車私用”,需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此案警示企業,用工管理不能只靠事後推諉,而應建立規範的行程報備與證據留存機制。依法承擔社保責任,才是企業規避更大法律風險的正道。
某物流公司訴某區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某區政府工傷保險資格認定及行政復議案
簡要案情
董某某係某物流公司貨車司機,負責往返該物流公司與某汽車公司送貨。 2022年10月24日,董某某送貨後返回公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某區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某區政府經復議維持此決定。某物流公司以董某某受傷地點非指定工作場所、系公車私用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
裁判結果
事故發生時董某某處於工作時間,車輛載有送貨後需返還公司的器具,尚未完成當日全部工作任務,仍處於返回公司待崗狀態。某物流公司未對司機往返路線作出固定要求,多名司機證實存在臨時繞路慣例,董某某雖繞路,但無證據證明其公車私用,該路線應認定為工作場所合理延伸。工傷認定遵循無過失原則,董某某的事故責任不影響工傷認定,某物流公司未能舉證證明董某某非因工作原因受傷,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遂判決維持某區人社局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及某區政府所作出的複議決定。
典型意義
本案對工傷認定司法實務具有指導意義。在工作場所認定上,明確其並非侷限於固定區域。對於貨車司機等流動性崗位,職工為完成工作任務所選擇的往返路線,即便非最優路徑,只要與工作職責相關且無私人目的,即屬於工作場所合理延伸。在歸責原則上,重申工傷認定無過失原則。員工工作中因過失導致事故,只要無故意犯罪、醉酒、吸毒等法定排除情形,不應影響工傷認定。在舉證責任上,強化雇主舉證義務。明確雇主主張職工非因工作原因受傷需提供充分證據,否則承擔舉證不能後果,既規範了用人單位用工管理,也為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舉證標準。
來源:吉林省法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