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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婚後買房寫一方名稱屬於共同財產由於婚後取得的財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婚後買房是用一方的個人財產買的,此時登記這方的名稱,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新頒布的民法典中,房地產部分沒有修改,房地產分配的問題仍然延續了舊法律。
男女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均等分割;如果一方婚前購買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不還貸,則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如果有還貸,一方需要賠償另一方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
但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也存在。也就是說,該房產的房款是個人婚前財產,而且全款購買時,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律師專業領域:各類房屋及養殖場等建築物構築物被認定為違法建設(違章建築)的維權、公司、企業、廠房、養殖場徵收拆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農村土地徵收與房屋安置補償、行政協議等方面的法律服務。代理的範圍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雲南、貴州、四川、重慶、新疆、青海、甘肅、吉林、遼寧、山東、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陝西、安徽、江蘇、浙江、江西、廣東、福建、海南等地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薪水、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或贈與契約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本文法律知識並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具體分析。如果你還想了解夫妻共同財產這方面的信息,可諮詢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律師一對一在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