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最近跟幾個礦老闆喝茶,大家都在討論新條例。有人問:「新條例施行後,什麼樣的礦權最危險?」我根據多年經驗,結合新條例的規定,給大家分析分析。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提醒您,以下三类矿权要格外当心。
第一類:與國土空間規劃衝突的礦權。
新條例第九條明確要求,礦業權出讓部門應確保擬出讓區域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這句話有兩層意義:一是新出讓的礦業權必須符合規劃;二是存量礦業權如果與新規劃衝突,也面臨調整風險。
現實中,有些礦權是十幾年前取得的,當時的規劃跟現在可能完全不同。例如,有的礦區現在被劃入了生態紅線、永久基本農地或城鎮開發邊界,這些區域是禁止或限制礦產開發的。如果你屬於這種情況,就要提前規劃──是申請補償退出,還是調整礦區範圍,一定要早做打算。
第二類:欠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礦權。
新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礦業權受讓人應依國家有關規定及出讓契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未按時足額繳納的,應依國家有關規定及出讓契約約定支付違約金。
很多老矿权存在历史欠费问题。例如,有些採礦權是透過協議方式取得的,當時約定的出讓收益比較低,後來政策調整後需要補繳差價。如果你不補繳,不僅要承擔違約金,還可能被吊銷礦業權。新條例強化了這項規定,欠費礦權被清除的風險大大增加。
第三類:不符合生態修復要求的礦權。
新條例特別設置了"礦區生態修復"章節,明確採礦權人是礦區生態修復的責任人。採礦權人應依規定編製礦區生態修復方案,並依年度提取礦區生態修復費用。
如果你的礦場已經停採但沒有完成生態修復,或是正在開採但沒有依規定提取修復費用,都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情节严重的,矿业权可能被吊销。特別是那些"殭屍礦"——名義上還在有效期內,但實際上早就停止運營、也沒有繼續生產計劃的,最容易被作為清退對象。
楹庭律師提醒您:礦業權清退不是小事,涉及巨額投資和從業人員生計。如果你的礦權有上述問題,一定要高度重視。建議:第一,盡快進行全面自查,找出問題所在;第二,對於涉及規劃調整的,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第三,對於欠費問題,制定還款計劃並主動清欠;第四,對於生態修復問題,按要求編制方案並落實資金。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長期專注於礦業權法律服務,在礦權保護、糾紛解決、行政復議等領域有豐富經驗。如果您擔心自己的礦權安全,歡迎隨時聯繫劉敬祝律師,我們可以幫你做一次全面的"法律體檢"。
具體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本內容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