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师团企业拆迁诉讼案例概要
——企业拆迁,选专业的北京楹庭律师团
一、北京「大七環」高速公路建設,某建材企業維權,從委託起9天結案,終使高速公路繞行企業,滿足企業主訴求不拆遷;
二、北京APEC会议致使某建材市场拆迁,政府按照集体企业标准补偿,维权后企业最终被认定为国有土地上商业房屋,补偿标准提升数倍;
三、北京某台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后因规划修改导致无法建设,历时三年维权,终区政府同意以市场价格征收土地,补偿数额逾3亿元;
四、太原某企业购买国企改制房屋,房屋终被认定为商业房屋,总补偿提升34倍;
五、包头某国内知名食品企业拆迁,国有土地补偿最终超过市场拍卖价格20%;
六、保定某建材企业拆迁,除货币补偿外,最终获得80余亩国有建设用地安置补偿,用于开发;
七、宁德某大型造船企业,和政府合作取得土地投产后,政府又引进新项目,预赶走造船企业,经过3个月维权,省政府高度重视,终依法获满意补偿;
八、南平某汽车配件制造企业(二汽供应商),因城市道路需拆迁,维权后致使道路重新规划绕行企业,满足企业主诉求不拆迁;
九、泉州某服装加工企业,福厦客专高铁建设拆迁,维权后政府积极谈判,补偿额从4500万元增至9000万元;
十、清远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转让过程中出现纠纷,维权过程中4个诉讼案件1个仲裁案件全部胜诉,3.5亿资产维权成功;
十一、遵义某纸箱加工企业(茅台酒供应商),拆迁之初提供顾问服务,查漏补缺,最终获得满意补偿;
十二、廊坊某城中村门面商业企业,因房地产开发拆迁,最终认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十三、唐山某铸造企业,因政府颁发国有土地证错误致使无法继续生产,维权后政府积极协商补办手续,并承诺补偿,避免1.3亿损失;
十四、石家庄某物流企业,占地3000亩,因县政府政策调整需要进行拆迁,历时两年维权,最终法院判决政府应当依法补偿,避免3亿元损失;
十五、郑州某服装企业,因商登高速公路拆迁,最终补偿提高500万元;
十六、郑州某耐火材料企业,因商登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给予补偿2000万,维权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最终补偿额达2800万元,并获得100亩工业用地安置补偿,价值3000余万元;
十七、郑州某置业公司,经营十余万平米二手车市场,因城市建设拆迁,历时五年维权,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最终法院确认政府违法,补偿数额超10亿元;
十八、武汉某建材企业,因城中村改造拆迁,按照拆违处理,最终认定企业房屋按照合法标准补偿;
十九、南通某养殖企业,因环保需要拆迁,维权后确认政府拆迁违法,依法获得补偿;
二十、徐州某5000餘平米臨街商業門面房,因城市建設拆遷,補償標準6000元/㎡,顯著低於市場價格,維權後,法院撤銷徵收決定,重新徵收補償標準每平米30000元/平米,高院判決補償兩次徵收期間的營業損失;
二十一、濟寧某墓地經營企業,因城市發展需要收回,只給地上物補償,維權後,政府依市場價格依法收回;
二十二、吉安某農業合作社,土地徵收不予賠償果樹價格,維權後,補償標準提升數倍,獲得滿意補償;
二十三、大連某4000平米海濱酒店,政府要求建設,但因歷史原因未辦理手續,因魯能地產商業送合體開發需拆遷,政府僅按照集體標準補償,維權後按照國有土地上商業房屋補償,補償額提升數倍;
二十四、撫順某液壓企業,原廠房拆遷後安置用地和政府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但兩年未能實際供地,維權後,法院確定政府違約,賠償企業所有損失。
二十五、包頭某高新建材公司,因城市建設拆除,國營土地企業拆除補償標準依集體土地補償,維權後,透過協商解決,獲得合法滿意的補償;
二十六、固原某食品加工企業,因房地產開發需要拆遷,維權後增加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及房屋置換補償;
二十七、德州某門面商業企業,因鐵路橋樑建設拆除,維權後,政府積極協商解決,最終獲得滿意補償;
二十八、德州某知名陶瓷廠,因石濟高鐵項目建設拆遷,購買國企改制企業,被認定為集體土地和建築進行補償,維權後,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最終以國有土地上房屋標準予以補償,補償額度翻1倍,達9000萬元;
二十九、聊城某鋼構公司,因城市建設拆除,認定為違建,維權後,認定為合法建築依法進行補償;
三十、威海某房地產企業,購買國企改制廠房,依集體房屋標準補償,維權後依國有土地上房屋標準補償;
三十一、呂梁某焦化企業,因工業園區建設拆除,補償標準1,200萬元,維權後,政府積極協商評估,最終補償2,700萬元;
三十二、太原某3000平米門面商業房,因城市道路建設拆遷,補償額僅為每平米數百元,維權後,法院撤銷道路規劃和施工批准文件,法院確認拆遷違法,依法予以補償;
三十三、長治某生技公司,太焦高速鐵路建設拆遷,僅依集體地上物標準補償,維權後,同意增加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提高地上物補償標準;
三十四、寶雞某麵食加工企業,因高速公路建設拆除,調查取證後政府積極協商,最終獲得合法補償;
三十五、西安某加油站,因城市建設拆除,維權後,依法補償後,政府同意遷址建設;
三十六、上海某加工企業,因房地產開發建設需要拆遷,簽訂補償協議後,政府遲遲不予履行安置用地,維權後,法院判決政府違約,要求賠償違約損失;
三十七、烏魯木齊200工企業,因城市建設拆除,依違建處理,維權後,依合法建築予以補償,總額達數十億元;
三十八、湖州某出口型製藥企業,租賃國企廠房生產,城市建設需拆遷,僅給予搬遷費,維權後,政府補償增加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其中僅違約金就達6000萬元;
三十九、杭州某大學科技企業,因城市發展需要拆遷,僅支付廠房補償,維權後,增加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四十、南通某大學化工企業,因環保需要搬遷,僅支付搬遷費用不足1億元,維權後,政府積極協調,補償提高至1.5億元,並給予土地安置補償;
四十一、嘉興某米業加工企業,因河道改造需要拆遷,維權後,出具法律意見書,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積極協調獲得滿意補償;
四十二、寧波某大型賓館,購買國營企業房屋用於商業用途,政府僅按照廠房標準補償,維權後,經過詳細調查取證,取得企業按照商業用地繳納土地使用費用證據,最終按照國有土地商業房屋補償,補償提高數千萬;
四十三、溫州某化工企業,因甬台溫高速公路建設拆除,依成本價格補償,維權後,法院確認縣政府拆遷違法,依法提高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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