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也叫“住改商”,是指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上的住所使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優勢,改動自己的住所為商舖進行經營。如果被拆遷房子的所有權證上標明的用處為住所,但依法獲得了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稅務登記證並有交稅記載,那麼,應當怎麼進行補償呢? 從「住改非」的概念中,咱們不難看出,能夠認定為「住改非」房子的,應當具備兩個條件: (一)房子有合法的產權,其用處登記為住所; (二)依法取得了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稅務登記證並有繳稅記載。自家住所用來經營商舖後,拆遷怎麼補償? 由於「住改非」在工業開展層面上具有低成本、便利等優勢,在生活中十分普遍,此類房子在面臨拆遷時的補償標準自然是個無法逃避的問題。 國務院辦公室在《關於認真做好鄉鎮房子拆遷工作保護社會穩定的緊急通知》中明確規定:「對拆遷範圍內產權性質為住所,但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性用房的補償,各地可依其經營狀況、經營年限及繳稅等實際狀況給予適當補償。 」 因而,咱們能夠下結論: 「住改非」房子的補償肯定是高於一般住所房子的。一些地方在拆遷施行過程中,為了降低補償標準,徵收方單方面將「住改非」房子直接認定為住所,按照住所補償標準來進行補償,這樣做,會損害被徵收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