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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100問,對被徵收房屋的調查、登記等情況被徵收人享有確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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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師團 | 更新時間:2019-05-07 | 閱讀次數:540

在面對徵收拆除時,對被徵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評估是法定的流程也是必須的流程,如果被徵收房屋沒有經過調查、登記更沒有經過價值評估,就給出了補償結果,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結果也往往會遠低於應補償價格。

拆除100問,對被徵收房屋的調查、登記等情況被徵收人享有確認權


在諮詢中就有一些被徵收人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是怎麼評估的,自己對登記調查情況也沒有進行過確認,只是村街道或者拆遷辦的人直接上門直接談補償價格。

房屋徵收部門,對被徵收房屋的權屬、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或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屋價值作出評估後,被徵收人享有確認權。如果調查登記的情況或評估的價值與實際相符,被徵收人可以在調查認定單上簽字確認,如果調查登記的情況或者評估的價值與實際情況不符,在一簽字確認之前一定要慎重考量,需要注意的是,是否確認並不影響相關材料的效力,被徵收人或對其結果不滿,還是要及時依法執行程序進行救濟,而不能就可以簽署補償。

看到這裡大家明白了吧?以後再出現類似問題,千萬也記得先來問問楹庭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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