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多年來專注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在自然資源、礦業、土地、水域、國土空間、企業股權、刑事辯護、廠房拆遷,環保關停、禁養騰退等維權的法律實踐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業維權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很多人以为,行政复议只是申请人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之间的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實際上,行政行為的效力往往不限於直接相對人,也可能影響周圍的鄰居、競爭對手、甚至是不特定的公眾。楹庭律师翻看了相关的规定,新条例对这个问题的规定有很大的进步,我们来详细说说。
什么叫利害关系人?
利害關係人,簡單來說,就是行政行為雖然不是直接針對他作出的,但這個行政行為的結果會影響到他的合法權益。比如,隔壁邻居建了一栋违章建筑,城管部门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這個決定的行政相對人是蓋房子的鄰居,但住在旁邊的你也會受影響——違章建築擋住了你的採光、通風,甚至是房屋的通風。這時候,你雖然不是這個決定的直接當事人,但你有相鄰權,你認為這個行政行為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就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申請行政復議。
哪些情况下存在利害关系人?
常见的利害关系人类型包括这么几类:第一,相邻权人。就是我们刚才举的例子,采光权、通风权、通行权被行政行为影响到的人。第二,公平竞争权人。例如,競爭對手對行政機關給予某一企業的行政許可或補貼決定不服,認為這個決定不公平,損害了自己的競爭地位,這時也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申請行政複議。第三,环境保护相关的公众。某些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后,周边的居民认为这个批准会损害环境质量,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权益。第四,被附加限制的第三人。比如,某项许可被附加了条件,条件影响了第三方的利益,第三方也可以参与进来。
利害关系人参议的方式
新條例對利害關係人參與行政復議提供了兩條路徑:一是主動申請行政複議,認為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二是被動參與,如果復議機關在審理過程中認為某一案件的審理結果與某人有重大利害關係,可以通知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複議。兩種方式各有用處,前者充分發揮了利害關係人的主動性,後者則發揮了複議機關的主動性,確保重要利益不被遺漏。
实践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对于利害关系人来说,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第一,要注意复议申请的时效。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時效也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算60天,不能因為自己不是直接當事人就放鬆了警覺。第二,要证明自己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例如,鄰近權被侵害的,要有相關的產權證明和侵權事實;競爭權受損的,要能說明自己的競爭地位和具體的利益損失。没有利害关系,空喊口号,复议机关是不会支持的。
【楹庭律師結語】
总的来说,利害关系人参议制度的完善,是这次新条例在扩大行政救济覆盖面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告诉我们,行政复议不只是”民告官”的单向救济,也是一个多方参与、利益平衡的平台。对于周围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人来说,这条路是走得通的,关键是要证明利害关系的存在。